第二十四章,桃林杂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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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连几天,姜俊都是上午在陈校长家写稿,下午去金家给金小安辅导历史,同时也在那里吃饭,金小安也每次都给他带饭,金家这段时间的晚饭,可真如同过年了。每天都吃的十分开心。

  原本金小安只是看姜俊相貌出众,气质过人,不那么土里土气,反而很是落落大方。所以一上来便对他有好感。

  而这些日子他渐渐显露才学,金小安更是倾慕不已。对他有多好,也不用说了。

  一天,姜俊连着讲了一个多小时的历史故事,有些口干舌燥,说道:“我渴了,喝点水去。”

  金小安连忙说道:“姜俊哥,你坐着好好休息,我去给你拿水。”

  金小安出去之后,姜俊有些无聊,看着书桌旁有本书,叫《桃林杂志》,心想,这是他们初中所在的桃林县的杂志呀,看来这桃林县和蓝田县一样都有着属于本县的杂志。

  把杂志打开一看,里面有一个短篇的武侠小说。姜俊一看,只觉字句粗糙,情节生硬。

  这时金小安走了进来,手里还拿着一罐可乐,姜俊一摸,手感还很清凉,说道:“你家有电冰箱呀。”

  金小安笑道:“是呀,你爱喝冷的吗?不爱喝冷的的话,我再给你拿一瓶常温的。”

  姜俊笑道:“当然爱喝。”把易拉罐一打开,咕嘟咕嘟就灌了半瓶下去。全身一震,觉得很爽。

  金小安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他,心想:姜俊哥就是和别人不一样。之前有同学到我们家,一看我们家有电冰箱,还有可乐喝,都吃惊的了不得,有的村里的人一辈子都没喝过可乐,拿到可乐,都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。可看他的样子,似乎对于冰箱一点都不惊讶,对于可乐也一点都不惊讶。这种有风度的人,在同龄人中还真的是少见呢。

  姜俊把可乐放下,又去翻那杂志,笑道:“我看会杂志行吗,不会说我误工吧?”

  金小安笑道:“姜俊哥你说笑了,你就是一天什么都不教,陪我玩一天,我也不会有别的话说的。”又说道:“你看这本呀,桃林的文化发展的还挺不错呢,听说西京市的大作家庄晓梦,家乡就是桃林的。”

  姜俊翻着那武侠小说看,只见不但情节粗糙,字句生硬,格调还相当之低,看完了心想:这种水平也能上刊。

  不禁连连摇头。

  金小安说道:“是觉得不好看吗?”

  姜俊苦笑道:“这武侠小说诚不怎么样。”

  金小安说道:“啊,不过我们看多了也都习惯了。最近听同学说,蓝田杂志那边有个叫《昆仑》的小说非常不错,但是蓝田杂志还没在我们那里发售,所以我也就没看到。但是在不久之后,桃林杂志或许因为受到了刺激,也发出了一个武侠征文活动。”

  说着把身子往前探,在杂志上翻页,说道:“姜俊哥你看,我给你找。”

  她这么往前一探,和姜俊的身子有一些相蹭,再加上金小安相当注意个人卫生,身上不但没有异味,反而有一种少女的甜香感。脸和他贴的也近,在他脸旁说话。

  纵使姜俊只把她当妹妹,此时心中也有一些摇荡。

  翻到了一页,金小安指道:“你看,就是这里。”

  姜俊看去,果然是一次武侠征文活动。

  心中忽然一动:自己是在蓝田杂志上投了《昆仑》,可杂志社里又没有什么签人的规定,自己在蓝田杂志投那本书,在这里再投一本书,岂不是可以同时赚钱了?

  想到这里,心中豁然开朗。说道:“小安,你再给我拿瓶可乐去。”

  虽然金小安见他这瓶还没喝完,还是满口答应地去拿了。

  她一出门,姜俊快速拿出笔,把这个地址写在胳膊上,然后把袖子拉上,把杂志放回原位。

  当天辅导完之后,回到了家中,即使屋中寒冷,但姜俊热情似火,拿出纸笔来要写作。

  因为他这些天给家里带好晚饭,在家里的地位有所提升,虽然姜父还是认为他写东西是不务正业,也对他这种“不务正业”有所容忍了,任他写,也不说话。

  姜俊想了片刻,在纸上写了三个大字:

  “英雄志”

  《英雄志》这小说固为大作,只是前面的楔子让人摸不着头脑,而且还两个楔子。读完了两个楔子之后,还要读西凉风暴这一卷约十万字无味的小说。

  在那个时候,有许多人久闻英雄志大名,但是一上来就被这两个楔子和前十万字给劝退了。

  但是到了第二卷,可读性就突然提升了。同时第一卷和第二卷因为是不同角度的叙事,所以调换一下位置并不影响什么。

  当即,姜俊决定将两个楔子全都删掉,把第一卷和第二卷的位置调换一下,写道:“第一卷,乱世文章……”

  当天,兴致勃勃的从傍晚写到半夜,他已知道文字,不过就是写出来而已,再加上这些日子写的顺滑了,一鼓作气足写了四五万字,看夜已深了,明天还要给小安辅导,才上床去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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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大文豪 第二十四章,桃林杂志